更新于:2019/5/8 发 布 人:李
职位福利   年终奖 工作餐 包吃 包住宿
学历: 工作经验:性别:不限 年龄:20-40岁 语言:(粤语:不限)(外语:不限)(国语:良好)
横栏镇三沙联裕路4号
招聘2人
职位描述


工作内容



1、根据CAD图纸清理待装配配件及外观品质把关;



2、组装灯具主体部分及穿线装灯头、水晶类串珠等制作及品质把控;



3、包装协助配合;



4、协助公司彩绘部门简单手工制作;



5、部门工作用具及工作环境整理,打扫卫生;



 



任职条件



1、年龄25-35岁,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;头脑灵活手脚快,为人踏实本份;



2、3年以上新中式、美式、欧式灯,水晶灯及工程灯具装配工作经验,能组装简单弯管灯、水晶、锌合金吊灯产品及工程类产品;



3、工作态度踏实敬业,组装灯具要求牢固结实外观无瑕疵,不漏件、错件,灯头试亮,灯臂及配件装箱前包装;手艺不佳般者及手脚慢不得入职;



4、能适应较长时间加班;



5、工作稳定性强,频繁变动工作岗位者不予入职;



6、熟手



 



工作待遇



1、月核算工作时间240小时对应底薪2400-2800元,食宿全勤补贴300/月;未满勤按10/天补贴,出勤率(全天含加班)不够80%不享受食宿补贴;



2、月度超出240小时加班费为1:1计算,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;



3、年度加班奖励为(年度加班总小时数-500小时)*5/小时,发放时间由公司年尾公告决定,工作未满一年或提前休假者不予发放;



 



原则处罚类目



1、材料浪费:工作过程材料浪费或报废按原始各配件、工艺采购价120%计算;



2、工时浪费:返工或窝工工时直接按1:1在月度工时内一次性扣除;



3、工具损坏:照价赔偿;



4、因产品漏件、错件或返工引起直接经济损失依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责任。



 



试用期及薪资待遇说明



1、原则上时间截止2017331日,如未满试用期因个人原因离职入职离职不足十天不予结算工资,入职达到或超过10天按基本底薪90%予以结算不予结算加班费;如未满试用期因公司原因离职入职离职不足三天不予结算工资,入职达到或超过3天按基本底薪予以结算不予结算加班费;



2、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者,需要留用者工资待遇另计,不予留用者按基本工资及加班费90%比例结清工资及加班费。



3、本招聘工资待遇为正式工工种待遇,非试用期工资,试用期内不享受公司一切补贴。



 



招聘电话:18022131376,联系人:李小姐



       工厂地址:横栏三沙联裕路4号2楼

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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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:横栏镇三沙联裕路4号
交通路线: 公交 步行 驾车
起点:
终点:
中山市枫琳灯饰有限公司

行业灯饰照明

性质

规模50人以下

地区横栏镇三沙联裕路4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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